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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妥善处理群访事件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1-01-31      作者:致公党深圳市委员会

    近些年来,群访事件屡有发生,维稳经费逐年递增。如何处理群访事件,事关民生、事关和谐社会建设、事关执政党的执政之基,必须高度关注和详尽谋划。
但现状不容回避:遇有群访事件,“能拖就拖”——僵持——警察加保安——领导或主管人员犹豫不决——长时间内不能解决问题,诸如此类,有关部门处理群访事件的措施不仅未能解决矛盾,反而加剧了群访者的对抗情绪,甚至于在固有的矛盾上又增加了新的矛盾。究其原因,就是未能真正建立起应对群访事件的长效机制和有效措施。
建议:
    一、建立情报网络,事先做好群访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从源头上遏制群访势头。
    市委、市政府应设立专门机构,专门负责收集群访事件的有关信息,并从中寻找线索,发现群访事件的苗头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防患于未然,力争将群访事件化解在萌芽期。
    二、建立解决群访事件的长效机制。
    机制不同于制度。后者是一种固定的规划,而前者则涉及处理某种事件的思路、方法和组织运作力。在解决群访事件的长效机制中,要具备的要素有:1、能够迅速组建一个临时性的处理突发群访事件的机构;能够迅速确定可作出最终决策的决策者。2、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动员各职能部门以及所需人力、物力共同处理突发群访事件。3、要拥有优秀、成熟的一线处理事件人员。
    三、建立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谈判专家队伍。
    解决突发群访事件,一线处理人员的方法、方式极为重要。在严重对立、高度紧张的情况下,一个训练有素的谈判专家能够更好的面对愤怒的人群,更妥当的处理突发群访事件。深圳应该有意识的建立一个谈判专家团队,可以聘请一定数量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心理医生,通过特别训练使之成为谈判专家,并担当沟通、说服、引导的任务。
    四、设立临时安置群访人员的设施、场所。
    处理突发群访事件的“快”并非只指迅速处理问题。由于突发事件往往发生在公共场所,因此,如果能够劝说这些人群迅速离开这些公共区域,这本身就是一种胜利。舒服的接待室、运输人群的交通工具,设施投入不大,但政府这种姿态本身就能起到缓解矛盾、更柔软的解决问题的作用。建议市委、市政府能加强这方面的考虑。
    五、依法设立游行、示威、静坐区。
    任何社会现象的产生都有其特定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原因。既然不能杜绝群访事件,则应考虑如何变被动为主动。世界多数国家和我国香港地区,当地政府并不禁止示威,示威反而被视为是一种体察民意的渠道。实际上,很多群众通过示威宣泄情绪之后,反而不会做出其他什么过激的、违法的行为。因此,依法设立正常的游行、示威、静坐制度至关重要---你不让他和平示威,那么他就真的有可能做出过激的事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均规定了公民享有游行、示威的权利,但目前为止,全国还未有一省、一市、一地由职能部门依法设立指定时间、指定区域的游行、示威区。建议深圳应开此先河,由人大进行立法,规定专门的游行、示威区。示威不可怕,关键在于政府管理、驾驭示威、游行的能力。依法建立一定的示威区域、接受群众情愿制度、积极答复示威人群制度,在这个基础上再对非法示威等群访行为严惩不怠。这样才能有奖有罚,如同河渠引水一般,妥当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六、对于非法游行、示威的闹访专业户要坚决依法惩治。
    建议市委对于有关部门的责任人要充分授权,使之无后顾之忧,大胆果断决策。有关决策人要在坚持严格执法的原则上,注意区分不同情况。对于那些非法游行示威、阻路碍交通、围攻党政机关闹访“专业户”,要坚决依法从重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