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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侠贪”是“侠”?,是“贪”?

发布时间:2009-09-16      作者:福田十三支部张晓钟

        做为特邀嘉宾,致公党福田十三支部李军,现任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于2009年7月20日作客深圳电视台财经生活频道《非常财经观察》栏目,对主持人提出的关于《山西“侠贪”是“侠”?,是“贪”?》这一网络热点问题,作出了点评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5月初,山西省繁峙县副检察长穆新成被“双规”后,查出的巨额财产一度成为社会盛传的热点话题。但是在他的办公室里被封存的,还有有关受助人员赠给穆新成的多面锦旗,这就是真实的穆新成——通过“江湖规则”,从政商两界获得巨额灰色收入;而后扶危济困,修庙种树,乐此不疲。
        穆新成其实在四年前就被媒体关注过一次, 那次他被称为“植树大王”。媒体报道,山西繁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穆新成,自己出资在家乡营头乡大东沟村义务种树15年。四年后,穆新成再次成为新闻人物。 这次,网友称他为“史上最贪反贪局长”——今年6月下旬,媒体报道,他因涉嫌敲诈、敛财过亿被“双规”。 约十天后,穆新成又被赋予新称号——“穆大侠”,也有人称他“侠贪”。       

        对于上述事件李军认为,“贪”即是“贪”,不存在“侠”的问题,至于贪官把贪来的钱用于扶贫或慈善也只能说其仍具备人性善良的一面,但作为贪官本质上并无区别。但同时也说明我国对官员的缺乏监督。穆新成作为反贪局长反成为“贪”局长就是因为缺乏内部的监督与制约,滥用监督权,以“腐”治腐,以贪肃贪,最后在这种“黑”吃“黑”,腐败感染腐败的恶生态中倒下,多行不义必自毙。但这样的结局也应该引起有关组织和部门的反思:为什么非要等到他们成为巨贪,为什么非要让他们多行不义自毙呢?为什么不早一些出手相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