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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侨服务 国侨办在全国设立百余"侨法宣传角"

发布时间:2007-12-16      作者:中国致公党网站

据国侨办网站报道,为进一步落实侨法执法检查整改措施,加强侨务法律宣传,增强侨务法制观念,国务院侨办积极推动侨法宣传,已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110个"侨法宣传角"。

        各地筛选出侨务基础扎实、硬件设施完善、服务网络健全的基层街道社区单位和华侨农场,设立"侨法宣传角",并统一进行了挂牌。不仅建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还制定了开展侨法宣传工作的方案,开展了有声有色的侨法宣传活动,把"侨法宣传角"建在社区,侨法宣传活动深入到了基层。

        国务院侨办主任李海峰考察了江苏侨务工作,专程到苏州调研"侨法宣传角"和社区侨务工作。国务院侨办还派出主管司领导赴浙江、湖北、天津、武汉等地为"侨法宣传角"挂牌、指导工作;山东省召开了全省社区侨务工作现场会,观摩学习"侨法宣传角"的建设情况;江苏省侨办制定《"侨法宣传角"考核达标标准》,要求社区对照进行自查,由省侨办检查验收;广东省侨办在设立"侨法宣传角"的过程中,建立了由所在镇、街道主要领导人担任组长、侨务部门领导任顾问的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吉林省为每个"侨法宣传角"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并由省侨办统一印发给各市区侨办监督贯彻落实;云南省成立了由州市侨办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各地结合实际情况,以"侨法宣传角"为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侨法宣传活动。湖北省侨办为"侨法宣传角"印制了3000多册侨法汇编、刻制了700多盘侨法宣传光盘资料,所有的"侨法宣传角"都建立了网页,并建有橱窗宣传栏、图书资料宣传栏、图书资料阅览室、微机室等基础设施,其中华中科技大学从法律系动员了30名在校研究生作为侨法宣传志愿者,轮流担任侨法普法讲解员;江苏中南社区举办了"侨法宣传月",开展侨法知识竞赛、宣传讲座并组织侨眷参加纪念香港回归十周年系列活动;重庆沙坪坝区建工村社区投入1.5万元建立了二个侨法宣传固定橱窗,大坪街道浮图关社区配套1.5万元建立侨法宣传栏,开展侨法宣传;北京朝阳区朝外街道地处北京繁华商业区,在街道图书馆设立"侨法宣传角"专柜,并举行了为"侨法宣传角"接收捐赠书籍资料的仪式;广东省侨办筹资12.8万元配套给深圳市宝安区光明街道建设"侨法宣传角";福建部分社区成立"侨法宣传志愿队",由辖区居民法律工作者和侨界人士组成,开展讲座咨询活动,宣传、解读侨法内容,使侨法深入人心;湖南湘潭市将2007年作为侨法宣传年,通过举办侨法宣传电视大赛、侨法培训班、送温暖医疗队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普及侨法。

        各地侨办将"侨法宣传角"办成开展社区侨务工作的新亮点,有效地发挥了社区侨务工作的一个桥梁(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了解他们所思、所需、所急的桥梁)、两个阵地(宣传《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的阵地和归侨侨眷思想教育的阵地)、三个工作平台(为侨服务、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开展侨务信访工作的平台)的作用,不断完善"社区为侨服务好、侨为社区贡献多"的良性工作机制。上海市徐汇区街道社区为每一位老归侨聘请了家庭医生,定期上门检查身体,深受老归侨的欢迎;广西柳州的"侨法宣传角"与社区"归侨侨眷之家"、法律义务咨询服务站相结合,为归侨侨眷提供法律咨询,配合当地政府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构建和谐社区、和谐侨区;四川达州市梧桐梁社区,举办了"送侨法、送科技、送文化"活动,为归侨侨眷提供法律咨询、电器维修等服务,进行以侨法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发放侨法宣传资料,深受社区归侨侨眷好评。乐山市玉津社区成立"为侨服务小组",由侨属任联络员,定期上门走访归侨侨眷,了解他们生活情况,指导归侨侨眷用侨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浙江德加社区在互联网上建立归侨侨眷QQ群,及时了解需求和保证侨务资讯时常更新;云南省瑞丽市社区设立"侨情日志",记录归侨侨眷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方面遇到的困难及解决的方法,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着落,并建立了"侨商名册录",维护他们在经营中的合法权益;贵州社区侨务干部积极为归侨侨眷协调办理房屋拆迁、子女读书、医疗等手续,免费安排贫困归侨体检等。

        搭建"侨法宣传角"平台,深入开展为侨服务,急归侨侨眷之所急,帮归侨侨眷之所需,激发了广大归侨侨眷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