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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峰谈构建海外和谐侨社“两个关系”

发布时间:2012-08-17      作者: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哈尔滨8月14日电 (记者 张冬冬)“海外侨胞是中国的名片,是住在国民众了解中国的重要窗口。”中国国务院侨办主任李海峰14日指出,大力推进和谐侨社建设,树立侨胞良好形象,海外侨胞要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侨社内部的关系,二是与住在国和当地民众的关系。

  由中国国务院侨办和中国海外交流协会主办的“2012中国海外交流协会海外理事会议暨东北行”活动14日在哈尔滨启动。李海峰在主题报告中表示,构建“和睦相融、合作共赢、团结友爱、充满活力”的和谐侨社,对于侨胞在海外的长期生存和发展、推动和谐世界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谈及侨社内部的关系,李海峰表示,团结才有力量,实现华侨华人社会的内部团结是构建和谐侨社的基本要求,是谋求侨社福祉的重要基础。孔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和而不同”,就是说君子团结众人但不结党营私,讲求和谐而融洽的关系但又保有个性。

  李海峰说,这种“和合”文化传统,经过数千年的积淀和发展,已经深深地融入中华民族的血脉中,成为中华文明的基本特征和重要价值趋向,也为构建和谐侨社提供了丰富而厚重的思想源泉。

  “海外侨胞还要处理好与住在国和当地民众的关系。”李海峰指出,海外侨胞的生存发展,深受住在国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海外侨胞要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让当地社会和民众充分认识和感受到,华侨华人是住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是住在国的“好公民”、“好居民”,而不是“过路者”、“旁观者”。

  李海峰表示,国务院侨办将通过继续举办“社团联谊大会”和各类“研习班”等强化侨领构建和谐侨社的意识和能力。她勉励海外侨胞进一步提高文明素质,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和优秀品格,牢固树立和展示“守法诚信、举止文明、关爱社会、团结和谐”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共赢观念,加强团结合作,更好地维护华社形象和正当权益,促进华侨华人社会的长期繁荣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