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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军: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推进侨联事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2-10-17      作者:求是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工青妇等人民团体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力量,要在党的领导下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为侨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做好新形势下侨界群众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侨联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独特的力量。

  一、提高认识,增强参与社会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我国(中国)是一个侨民众多的国家。目前,在全世界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居住着我国(中国)数千万海外侨胞,国内有归侨侨眷3000多万。广大归侨侨眷分布在我国(中国)社会各个阶层、各条战线,如何引导他们与各阶层人民紧密团结、和谐相融,是社会管理的重大课题。归侨侨眷权益的实现情况,工作、生活状况和感受,对海外的亲属影响很大,关系着侨胞与祖(籍)国的感情。广大海外侨胞时刻关心家乡和中国的现代化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支持家乡和祖(籍)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侨联参与社会管理,对于促进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对于鼓励引导海外侨胞宣传中国形象、传承中华文化、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友谊都有着重大影响。

  侨联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积极发挥基层组织网络优势、努力搭建广阔工作平台、不断丰富为侨服务手段,在组织引导、服务侨界群众、维护侨界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改善侨界民生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当前,侨联工作对象不断扩大,侨界群众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多层次化,侨联参与社会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社会建设需要侨联的积极参与,侨联也同样需要通过参与社会管理贴近与侨界群众的联系。各级侨联要进一步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确立理念,在参与社会管理中进一步加强侨界群众工作

  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侨联参与社会管理,必须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以侨为本、服务基层的理念,从我国(中国)侨联群众性、民间性、统战性、涉外性特点出发,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凝聚和调动侨界群众力量,不断激发侨界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动力与潜力。

  牢固确立党的领导理念。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侨联作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侨界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作为开展侨界群众工作的人民团体,在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的过程中,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我们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的指示精神,把中央书记处对侨联提出的“切实加强群众工作,更加关注侨界民生,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彰显作为”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工作之中。我们主动争取各级党委加强对侨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截至目前,已有19个省级党委相继出台或即将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为推动侨联事业发展增添了强劲动力,营造了良好环境。

  牢固确立服务大局理念。侨联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必须始终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我们坚持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根本目的,树立全局观念,在坚持全国人民总体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关注侨界群众的利益诉求,找准参与社会管理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服务和谐稳定、服务改革发展、服务侨界群众中不断推进工作。发挥各级侨商会的独特作用,坚持以服务聚侨心、以转型求增长、以合作促发展,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贡献;组派“亲情中华”艺术团,赴五大洲35个国家举行演出活动,在弘扬中华文化、联络侨胞感情、拓展民间外交、促进侨社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以实施“送温暖、献爱心”、“侨爱心工程”、“健康光明联合行动”和“助侨惠农工程”等项目为载体,广泛开展扶助侨界和社会特困群体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牢固确立以侨为本理念。以人为本、为侨服务是侨联的宗旨,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必须坚持这一宗旨。我们把关注侨界民生、维护侨界群众权益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怀爱侨之心,恪守为侨之责,坚持侨界群众的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侨界群众,做好保障侨界民生和维护侨益工作。中国侨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维护侨益工作的意见》,推动全国侨联系统形成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和规范化、制度化的维权工作新局面。由中国侨联倡导发起的中央“五侨”信访维权工作联系机制取得良好成效,许多涉侨案件得到妥善办理;邀请法顾委海外委员回国考察,为侨联在海内外做好依法维权工作探索新路。各级侨联配合同级人大检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落实情况成为常态化工作,将侨联系统依法维权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各级侨联紧密配合同级党委政府,把保障和改善侨界民生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建立侨界困难群众档案和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将党的关怀送到侨界困难群众中;深入了解归侨侨眷在养老、住房、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深入调查研究侨胞在创业方面的突出矛盾,形成政策性建议,推动有关方面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侨胞的合法权益。

  牢固确立服务基层理念。广大归侨侨眷主要集中在基层,侨联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必须坚持服务基层。我们把侨联“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组织网络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根基和重心,坚持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与侨界群众保持广泛接触和密切联系。全国各级侨联以方式灵活、扎实有效的工作,赢得了广大侨胞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形成了独特的群众工作传统和优势,在号召广大侨胞参与社会管理及创新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侨联领导深入基层侨乡、侨资企业、科研机构,了解基层组织建设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作,不断夯实侨联组织基础;全力协助地方党委完成侨联领导班子配备,指导省级侨联做好换届工作;加强少数民族地区侨联组织建设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工作思路和方法,支持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成立了全国藏族自治州中的首个侨联组织。

 三、发挥优势,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彰显作为

  各级侨联要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参与社会管理、推进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中进一步彰显作为。

  以活跃基层为重点,引导侨界群众自我管理与服务。建立在全国各地的广大基层侨联组织,直接面对广大侨界群众,是侨联参与社会管理的优势和组织基础。要固本强基,进一步推进侨联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增强侨联基层组织活力,把侨界群众最广泛地组织起来,积极参与基层自治,切实保障侨界群众对社会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支持和推动侨界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要扩大队伍,进一步培养和扩大侨联服务社会的义工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要贴近实际,针对分布在城市社区、重点侨乡的侨界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积极提供温情关爱帮助,为其海外亲属解除后顾之忧。要发挥侨联传统优势,通过开展活跃侨界的亲情联谊活动,鼓励海外回国创业人才进行业务交流、开阔视野,密切归侨侨眷之间、海内外同胞之间的感情,以侨界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以维护侨益为根本,推动切实保障和改善侨界民生。侨联是侨界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与维护者,确保广大侨界群众与全国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侨联参与社会管理的根本要求。要坚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方针,把维权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积极参与涉侨政策与法律法规制定,加强对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形势、社会利益格局变化的研究,增强对影响侨界群众切身利益因素的预判,协调不同阶层侨界群众之间的关系、侨资侨企与社会各界之间的利益关系并提出政策建议。要围绕推动解决侨界群众就业、分配、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充分了解、全面收集、综合分析侨界群众的呼声和意愿,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主张,促进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要切实推动解决侨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健全困难归侨侨眷帮扶机制,建立困难归侨侨眷信息档案,提供及时必要的帮助。要加强侨联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有力推动依法维权工作的开展。要监督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加强归侨侨眷人大代表、侨联界政协委员的联系服务工作,主动参与涉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视察等活动,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地方政府认真解决。

  以加强疏导为手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引导侨界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稳定,是侨联参与社会管理的主题。要继续引导教育侨界群众以积极心态面对生活工作中的困难,以客观心态看待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差异和不均衡,培育宽容平和、互助友爱、诚信共赢的侨界品格。要制定侨联系统普法规划,引导侨界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通过理性合法渠道表达诉求。要建立社会管理预警机制,建立健全服务侨界群众、联系侨界群众的制度,及时发现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要求,引导各级侨联信访干部带着对侨界群众的深厚感情,善待每个信访群众,推动有关问题公正、合理地解决。要巩固加强中央“五侨”信访维权工作联系机制,建立健全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合作机制,逐步完善涉侨案件协调解决机制。

  以合作共赢为共识,倡导履行社会责任。实现社会和谐合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侨联参与社会管理的最终目的。要鼓励支持侨资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把企业发展与促进充分就业结合起来,主动改善企业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引导侨资企业进一步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发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西部地区倾斜。要鼓励支持侨界群众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抵御奢靡浪费之风,进一步树立侨界文明形象;教育引导广大海外侨胞特别是侨商坚持义利兼顾、回馈社会,把支持公益和慈善事业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投资、捐款等方式支持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继续发展侨联公益事业,为侨界群众热心公益和慈善搭建平台,提供有力服务。(作者:林 军 中国侨联党组书记、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