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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获实施九项省级管理权限

发布时间:2014-01-07      作者:中国新闻网

前海获实施九项省级管理权限

  广东省调整由前海管理局实施的省级管理权限事项目录3日公布。前海管理局获得实施第一批9项省级管理权限,主要集中在现代服务业方面,如外商投资电影院的审批、在前海注册的旅行社(含港澳)设立审批等。

  前海承载着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的重要使命,去年8月26日,在国务院正式批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3周年之际,《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前海加快开发开放的若干意见》正式对外发布。该《意见》确定,授予前海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全面落实前海管理局在非金融类产业项目审批管理上相当于计划单列市的经济管理权限。

  《意见》从管理权限、产业发展、法制建设、人才吸引、土地管理、交通运输、通关环境、法定机构运作模式等10个方面提出了36项支持措施,加快推进前海开发开放。在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方面,围绕支持发展金融业、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意见》提出了13项政策措施,为着墨最重部分。

  “《意见》是广东省第一次在省政府层面出台支持前海开发开放的系统化政策。”前海管理局新闻发言人王锦侠表示,此次授予前海实施第一批九项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将对更多现代服务业企业产生吸引力,推动前海进一步大开发大开放。

  9项下放实施的省级管理事项

  在前海注册的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在前海注册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机构设立审批;在前海注册的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设立外商投资电影院审批;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在前海注册的旅行社(含港澳)设立审批(含经营许可证核发);在前海注册的旅行社(含港澳)受理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申请;设立电影制片单位、对外开展影视活动交流审核;申请设立新华书店、外文书店,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及其变更事项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