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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儿童用药安全几点意见

发布时间:2013-02-23      作者:致公中央网站

据《文汇报》一篇报导:根据参加了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儿童医院报告,儿童服药不良反应率达到12.9%,新生儿更高达24.4%,而成人只有6.9%。”另有调查显示,由于不当用药而致聋的儿童,正以每年3万余人的速度增加;北京、上海、重庆等地聋哑学校的孩子当中,70%是因为小时候药物使用不当造成残疾。


   当前儿童用药安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儿童用药不当(滥用)、用药量不准(主要表现为过量)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缺乏儿童剂型,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数据显示,我国3500多种化学药品制剂中,供儿童专用的不足60种,90%的药品没有儿童剂型;二是说明书过于笼统,用法用量含糊其辞,如用量为“小儿酌减”、“小儿慎用”、“尊医嘱服用”等。许多家长凭着自己的理解,想当然地给孩子服用,往往造成严重后果;三是用法用量缺乏统一的标准,厂家、科研单位、医院提供的数据相互矛盾,令临床医生(特别是中小医院的临床医生)无所适从,因此他们只能

   二、缺乏有关儿童用药不良反应信息的沟通反馈机制。


   据我从某位北京市三甲医院儿科主任那里了解到:虽然他们医院有着用药不良反应上报制度,但临床医生上报的积极性不高;而且即使上报给了卫生局,也没有反馈。他们无法了解其他医院、其他医生使用该药品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此外,医院、科研单位、厂家之间也缺乏沟通反馈机制,曾经发生过临床工作中遇到某种药物发生了严重的不良反应,查找文献才发现早在两年前某科研所对其已经进行了研究报导。


   此外,除了上述两点主要问题,还存在厂家由于利润低,对生产儿童药品剂型积极性不高;临床儿童药物临床试验基地缺乏、儿童药物临床试验难度大;有些医生由于利益驱动滥用药物等问题。


   因此,我建议:


   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发挥我市资源优势,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建立我市临床药物不良反应信息网,使得全市临床医生(不仅是儿科医生)分享循证医学的数据和经验。


  具体操作上:(1)临床医生将不良反应病例上报本单位医务处,由医务处上报到市卫生局管理的“临床药物不良反应信息网”;“信息网”评估(或者反馈至相关专家组评估)后,发布至“信息网”上;如遇特殊病例,可直接通过微博、飞信等现代媒介直接发送至临床注册医师;(2)制订鼓励临床医生(特别是中小医院临床医生)上报不良反应病例的政策,如可将上报的不良反应病例分为一、二、三等,分别奖励学分5、3、1;或者予以适当物质奖励;或者每年选出若干不良反应上报事例(50例)给予学术论文待遇,中小医院临床医生可以据此参与职称评定;(3)“信息网”可每月挑选一到两个典型病例刊登在报纸(北京晚报、京华时报等)和门户网上(新浪、搜狐等),以向大众普及相关知识。


   2.组织“三结合”小组参与制定儿童用药说明书。厂家为了减少麻烦和纠纷,往往编制的说明书尽可能的简单和含糊,因此应该组织由临床医生、药物专家、儿童家长共同参与的“三结合”小组编订儿童药品说明书。

该说明书应尽可能地详细,通俗易懂;应人性化,甚至卡通化。


   3.市卫生局联合卫生部应组织有关学科组,尽快出台《儿童常用药(50—100种)使用指南》,做到儿科医师人手一册,指导、规范儿科医师医疗行为,必要时可向全社会公布。该《指南》应每两年更新一次。

至于国家应制定相关政策,强制推动儿童药物研发生产的问题,有关专家已经有了很好的建议,我就不赘述了。


    (作者为北京市石景山区致公党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