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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专题--全国人大代表麦庆泉将提交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议案

发布时间:2010-03-11      作者:深圳商报

设施不完善 事故国家赔
米鹏民
  全国人大代表麦庆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本报全国“两会”特派记者 薛云麾 摄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华昱集团总裁麦庆泉是本报记者的老朋友。但此次到京,匆匆一面后就很难见到人影。直到5日记者打电话约见,才知道老麦这些天一直在为完善他的一个建议案与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频繁商议。

  老麦的建议案听起来很普通——《关于普法教育“六五”规划的建议》,但读起来却有着深沉的内在震撼力。

  “法律是用于遵守的”

  麦庆泉说,法律是用于执行的,更是用于遵守的,这是依法办事的真谛。任何人包括执法人员和普通公民都必须守法。在守法,是一种力量,是国民素质境界的体现,是国家强盛的标志之一。公民守法意识不强的国度,勿谓先进发达。在实施了25年普法教育的今天,应当重在提升守法意识,在全社会培养守法的风尚。普法教育的核心是守法教育。

  寥寥数语,即道出了我国目前存在的法治困境症结所在,更指出了建设法治国家的方向之所在。

  切入点:遵守交通法规

  麦庆泉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出门即遇,出行必循。提升守法意识从全民遵守交通法规启动,是最佳的切入点。

  建议案写道,一个法治的国家,交通秩序必然井然;一个守法的公民,交通法规必然遵守。反之,何言法治,何喻守法?

  一个国家,交通秩序井然,显示的是国家法制管理的综合实力,体现的是国民的文明程度。反之,寓意多矣。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我国汽车保有量仅占世界汽车总量的8%,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超过全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20%。统计表明,这些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80%~90%是由公民违法导致。

  麦庆泉说,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亟待扭转,但根本的扭转要靠守法意识的提升。

  麦庆泉把全民普法这样的浩大工程聚焦于全民遵守交通法规这样一个点上,看似弱化了普法的目标,实则强化了普法的意义。若要达到全民守法的目的,就必须要有载体,要有切入点。去年8月开始,公安部整治“酒后驾驶”,结果交通事故数量骤减,然而,最令人欣喜的是人们守法意识的提升:驾驶人守法,酒后不开车;人们守法,不对驾驶人劝酒。意识提升了,久之则成习惯。普法教育不就是希望人们养成守法习惯?但好的守法习惯也要一个个地来培养。

  建议: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麦庆泉在建议案中还提出一个重要观点:法不足信则无以守,守法的基础是信法。

  他说,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律至上的权威,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和目标。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直接动摇人们的守法基础。因此,各级人大对一府两院的执法检查要加大力度,常抓不懈。执法检查和守法教育,这是两手,两手都要抓。

  建议案指出,在要求全民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守法意识的同时,完善道路安全设施至关重要。交通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首先要认定道路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其次才是认定违法行为,裁定违法责任。事故多发点,肯定是安全设施不完善的路段。麦庆泉告诉记者,适当的时候,他将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凡是经法律程序认定为道路安全设施不完善导致的事故,由国家赔偿。

  麦庆泉在建议案中把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纳入法律之中,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国家和个人公平分担责任的理念,弥补了现行法律在责任划分上的一个盲区,希望能对国家的立法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报北京3月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