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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钢就“科技创新发展”答记者问(摘要)

发布时间:2001-01-01      作者:转自-新华网




3月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等就“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以下是万钢答记者问内容摘要。


十三五”时期四大方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万钢: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这些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对我们科技创新工作的高度重视。你们走基层、跑一线,报道了大量的人、事和重大成果,一方面对于振奋人心起了很大作用,另一方面对各级科技工作都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给大家准备了个稿子,数据都在上面,我这里就不照着念了,就点点题。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科技创新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了系列部署和重大改革,推动我们的创新能力再迈上台阶。“十二五”以来,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表现在:一是基础研究捷报频传,杰出人才、重大成果不断涌现。二是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升级,形成新的产能、新的动能。三是战略高技术更加贴近民生,进入市场。无论是北斗还是风云,都正在走到我们身边。四是区域创新更加活跃,形成了创新创业的生态。五是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深入推进。

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突出强调了,2020年要迈向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的行列这一宏伟目标。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我们要清醒地看到还有很多短板。比如说,重点产业的转型还不够快,原创能力还比较弱,一些创新政策还没有落实到位,制约创新发展的思想理念、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中央做了很多部署,“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下一步落实的工作还需要我们认真去考虑。

“两会”之前,我们开了一系列新闻发布会,科技部的同事们连续就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创业新政策、民生科技发展等等举行了一系列媒体发布会,所以这次我们可以更多地来了解一下“十三五”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有关考虑。一是以“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为引导来构建我国的先发优势,培育持续创新能力;二是要构建低成本、高效率的创新创业服务网络;三是建设现代化的产业技术体系;四是要继续深化改革,提升我们的创新能力。

科技部网站和锐科技微博、微信对于最近的新形势新进展,包括“两会”委员代表,包括新闻界的一些热点问题,都有一些简单的回答,我每天上下班坐在车里都要看一看,对我的工作也很有帮助,也希望大家关注转发。新闻媒体最近对科技的报道也很多,大家互通情况。这次,我们特别请两位委员代表来跟我一起参加记者会,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在这里,我隆重介绍潘建伟院士,这是我国量子通讯领域的高层专家,同时又是中科大常务副校长。他可以讲讲科研前线、一线管理方面的进展和问题。我的右边是浙江省科技厅厅长、全国人大代表周国辉先生。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关注微博,他到了北京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少先队员谈创新,讲了好多工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学普及。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高校、研究院转化科技成果存在四大障碍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和央视新闻客户端记者:我想问的是《政府工作报告》中61次提到了创新,而且明确提到2020年科研成果对经济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我们经常遇到的是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难题,如何才能够保证让更多的科研成果走出实验室,在市场大潮中开花结果?

万钢:总理的报告中提出的目标是建成创新型国家、建成人才强国,这个目标振奋人心,也有具体要求。刚才您所说的是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的贡献率要达到60%,这个数字在2015年是55.3%。最重要的是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就是科技成果转化。应该说这几年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一些发展,但也有短板。从发展的角度说,到了2015年末,全国技术市场的成交额已经达到了9835亿,所谓技术市场的定义,就是技术委托开发、服务、咨询、许可、转让等内容,包括企业承担的重大项目,说明成果转化发展比较快。但是从结构上看,80%左右是企业进行转让和吸纳的,高校、研究院所在转化成果时还有一些障碍。三年前我们就对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实施进行过调研,发现过去的问题是在主要是审批手续过长,不适合瞬息万变的市场需求;处置权、收益权不明确;企业和高校产学研的合作中还存在一些障碍;技术、市场发展不成熟、转化过程不顺畅。

人大在去年2月份开始审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案,8月份二读以后通过,主要是在这几方面破除了障碍:首先,取消审批程序。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步骤,由高校院所自主决定转让。第二,收益权、分配权由高校自己按照规定程序自主处理。直接参与这些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可以享受转化受益的50%以上,这里特别提出“以上”。第三,要促进企业和高校的紧密合作,鼓励高校科技资源的开放,为企业提供技术的研发服务、检测、试验、咨询等一系列的活动,来推动技术创新领域成果的落地转化。最后还要加强技术市场的建设,培育一支既懂产业又懂科研的专门从事转化服务的队伍。为了落实这部法律,国务院最近又颁布了《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这也已经在网上公布。

下一步的落实工作,就是要把这些法律的规定、政策的落实扎扎实实地实施到位,浙江省科技厅专门搞了一个技术交易大市场,把成果放到市场上去拍卖,在省内省外造成很大影响。


2016年重点抓落实 让科研人员有获得感


经济日报和中国经济网记者:我想问万钢部长一个关于经济的问题,我国“十三五”规划提出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要达到2.5%的目标,相信未来几年科研经费肯定会有大幅度增长。请问万钢部长,如何用好科研经费,同时又解决好科研人员经常提出的经费不好用的问题?谢谢。

万钢:科技投入是衡量科学技术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但是衡量科技创新发展需要一个指标体系。比如“十二五”科技创新规划体系当中有R&D占GDP的比值,但同时又有反映知识创新的国际论文被引用次数,反映技术创新的万人发明拥有量,反映成果转化的技术市场成交额,反映产业提升的高新技术产业占比,以及反映科学普及的公民基本素质,反映总体科技发展的科技进步贡献率。我们进行了盘点,“十二五”科技规划提出的十个指标,除了R&D与GDP的比值以外,其他指标都已经完成和超过了目标值。

对投入来说,我们这里讲的是全社会研发的投入,它不仅仅是中央财政投入,还是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的投入。去年14000亿,77%来自于企业。我们之所以重视投入结构,重要的是它可以反映投入的质量和效益。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可以反映企业已经牵头一些重大项目,比如说高铁、核能、特高压输变电等等,书面材料当中给了大家一些案例,包括无线宽带、超级计算等等,它转变了我们产业的结构,提升了产品质量。企业投入的增加也反映了政策的落实情况,研发经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这些政策都在引导促进企业更加关注前端研发,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开展研发,去满足市场更新更高的需求。企业对研发的投入还反映在区域创新上,我们的11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140多个高新区去年经济发展都实现了快速增长,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速度,这些反映的都是投入的效益。由于企业加大了对技术创新的投入,政府的资金就可以更多地转移到基础前沿、社会公益、国家战略,比如航空航天、深潜等这些重点领域上,又为国家长远的创新能力建设做贡献。

您的问题第一个是钱怎么投,从哪儿来;第二个问题是,国家加大投入,也要用好。我们高校和院所承担的研发项目大概有两类,一类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投入的科技计划项目,这些项目的管理首先要符合研发规律,能够激发起科技人员的积极性。近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和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的一系列文件,重点解决科研人员碰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比如说研究生、外聘人员工资能不能在直接经费中开支,比如科研直接费用预算的调整,比如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费的调剂使用,包括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这些在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对于高校院所接受企业的横向委托项目,比如说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许可等,去年8月份通过、10月份颁布实施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订案和最近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实施促进成果转化法的若干规定》,都明确规定属于市场委托行为。其实施按照合同约定和会计法的规定来做,而且结余分配可以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法当中的约定来实施。政策已有规定,但是我从这次“两会”委员、代表的反映中感觉到,似乎还有一些地方没有落实到位,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下面的工作就是一步一步把它落实到位,使科研人员能够有获得感。这是我们今年要做的重要工作。

有一些落实的问题还需要在实施过程中深入研究,特别是对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当中小微企业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