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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小培:建立全国统一的综合性空间规划体系

发布时间:2008-03-04      作者:深圳特区报

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主管城市规划的副市长闫小培提交提案建议

建立全国统一的综合性空间规划体系

 

 

  【本报北京3月2日电】(特派记者 陈海峰 李文生 陆云红 李舒瑜 李萍/文 陈富 许业周/图)“国家层面的空间规划缺乏协调,综合性被割裂,导致国家层面的综合性空间规划事实上缺失,未能有效起到空间统筹、优化开发和耕地保护的作用。”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副市长闫小培此次拟提交提案,建议“整合编制全国综合性空间规划、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作为深圳市主管城市规划的副市长,闫小培对空间规划有着很深的研究与体会,她分析说:“当前我国国家层面的空间规划主要包括:建设部主管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国土资源部主管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发改委拟开展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但值得注意的是,纵向看,三个部门都在争取各自国家层面空间规划的龙头地位,而三规龙头之争的背后则是职能之争;横向看,三大空间规划体系不断从原有领域向外扩张,三规之间重叠、交叉、渗透的现象日益明显。”

  “我国现行空间规划尚未转化为公共政策,导致空间规划实施不力。”闫小培总结说:“从空间层次、规划内容和行政管理三个方面,理顺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三者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为关系到我国空间规划协调发展和空间合理开发利用的关键所在。”

  闫小培的提案建议:

  1、建立统一的国家层面的空间规划体系,强化空间规划的综合性和统筹性。“这是我国空间规划走向协调发展的根本举措,也是理顺各层次规划之间关系的根本基础。”具体内容包括:①建立统一、完备的空间规划体系,核心是要进行空间层次的合理划分,确定各层次规划的主要内容,明确上下层次规划相互之间的衔接关系,并将空间规划体系与政府管理体系及其管理权限挂钩。②针对当前我国空间规划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即国家层面综合型空间规划缺失,重点理顺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和城市规划在国家层面的关系。具体做法是,整合国土规划(当前主要是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当前主要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城市规划(当前主要是全国城镇体系规划),“三规合一”,编制统一的全国综合性空间规划,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全国空间规划“只见部门规划,不见真正的综合性规划”和空间统筹不力等问题。

  2、理顺空间规划管理体制。一是实行空间规划的统一管理,将空间规划职能统一到一个主管部门之下,即实现“大部制”管理;二是在三头管理的现行体制下,通过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明确各部门相应的事权范围,避免规划内容上的交叉和空间上的重叠,也就是要对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各管到哪一个空间层次以及规划的主要内容进行必要的明确。

  3、制订国家规划指引,将全国综合性空间规划转化为公共政策。在尊重我国现行政治行政体制的基础上,制订国家空间规划指引,并对其中明显束缚发展尤其是城市发展的部分做出制度创新,从而推动国家经济社会转型。如加快财税制度改革,摆脱土地财政,使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成为地方政府的自觉行动。又如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筹的土地开发管理模式,优化区域空间结构,推进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闫小培建议:“由于我国缺乏在规划实体公共政策方面的探索和总结,因此有必要选择少数城市先行先试,为全国顺利开展这项工作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