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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文博会创意设计馆个人创意成果展参展公告

发布时间:2009-01-01      作者:深圳新闻网

第五届文博会创意设计馆个人创意成果展参展公告

第五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将于2009年5月15-18日举行。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全社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文化产业个人创意发展,首次特别设立“个人创意成果展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点与规模地点:深圳会展中心(6号馆)创意设计馆规模:个人创意成果展区展览面积2000平方米

二、 展示内容文化创意领域的个人发明专利、自主版权项目。

三、 展区功能介绍及招展对象

 1、 美的体验部分:突出绘画、设计来表现自然界的美与和谐,通过人们的视觉体验感悟专业设计所创造出来的美。招展对象:动漫画家、平面设计师、多媒体设计师、室内设计师、环境艺术设计师、摄影师等。

2、 创意部分:展示个人独有的创新理念、设计构思。招展对象:工艺美术师、工业造型设计师、平面设计师等。

 3、 设计部分:根据创意、提炼创意、实现设计意图。招展对象:工业设计、平面设计、室内设计、动漫设计、建筑装饰设计、服装设计等设计领域的个人创意作品。

 4、 制作部分:实现设计意图、外观手版、成品化。招展对象:手工制作师、创意加工者、动漫插画师。

5、 商品部分:由创意设计实现的实在产品、动漫游戏衍生产品、实用艺术品。招展对象:动漫涂鸦产品、艺术插画与绘画创作作品、小型创意家居用品、创意个性服饰、环保物料再创作类产品。

四、 参展报名

(一)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3月1日

(二)参展条件

 1、 已经具有明晰的知识产权的文化创意领域的个人发明专利、自主版权项目;

 2、 正在申请、准备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个人文化创意项目;

 3、 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前瞻性及良好的市场前景的个人非专利创新性项目亦可申请参展; 4、 已获得全国地市级以上文化部门、相关协会评定证书的个人创意项目,已获得全国地市级以上相关创意奖项的获奖项目; 5、 已经、即将作为商业运用的个人创意项目;

(三)参展要求参展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应自行设计也可以由集体设计,不得仿冒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有抄袭、仿冒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者,取消参展资格;参展个人需提交著作权登记复印件和版权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展作品小样等申报资料,合作作者须提供权属声明。

(四)报名流程

登录文博会官方网站www.cnicif.com下载《第五届文博会个人创意成果展参展报名表》及《第五届文博会个人创意成果展遵守知识产权管理条例承诺书》,填写完毕后与申报材料一起传真或邮寄至我们。五、 展位确认与缴费(一)、展位确认我们收到《第五届文博会个人创意成果展参展报名表》、《第五届文博会个人创意成果展遵守知识产权管理条例承诺书》及参展作品小样等资料后,将对参展内容进行审定,2009年4月15日前,对具备参展资质的个人申请者发出确认参展通知。(二)、展位费用

对于具备参展资质的个人申请者免费提供展位。六、 联系方式第五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组委会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十层 邮编:518034 电话:0755—83522415 13316587396 传真:0755—83519477 联系人:郭琦 网址: www.cnicif.com 邮箱:goodrichguo@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