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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致公党市政协委员提案:关于继续解放思想,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提案

发布时间:2009-04-17      作者:致公党深圳市委会宣

16、提案第20090214号
案    由:关于继续解放思想,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提案
提 出 人:张洪、许四虎、张曙光、王晨虹、常巨平、黄晓惠、朱克恒(共7名)
办理类型:主办汇办
承办单位:劳动保障局,国资委,地税局

内    容: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深圳既是改革开放的窗口、试验田、排头兵,同时改革开放的成果在深圳无疑得到了全面体现。2008年深圳将实现本地生产总值7807亿元,同比增长12.1%,人均GDP8.98万元,同比增长10%。市民收入这块“蛋糕”是越做越大。但仅把这块蛋糕做大,如果不分好,也不行。如果不改变原有的分配比例,重回平均主义的老路,就会失去继续做大蛋糕的激励机制,做大蛋糕就会昙花一现。如果改变了原有的分配比例,却少数人占有的份额过大,一部分人占有的份额过小,也就是分配差距过大,则一部分人吃到嘴的可能比过去还少,严重的甚至出现封建社会发生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现象。这样一来,会产生两大后果:第一是经济失衡,严重地形成“流汗经济”,甚至陷入贫穷的恶性循环。其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基本过程是:劳动人民收入低→消费需求不足→经济增长依赖投资与出口→……→重复建设和相互压价的出口竞争→……→劳动人民收入低。由于劳动人民收入低,人力资本投资不足,结果劳动者素质无法提高;由于企业净资本利润率低,创新投资严重不足,结果自主创新难以实现。于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难以逆转,经济增长面临的资源和环境约束不断加大,以国际贸易纠纷为面纱的资源战、环境战在全球范围内不断爆发。第二是社会失序,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社会和谐遭到破坏,严重地导致社会分裂,甚至爆发阶层冲突和政治动乱。由此可见,市民收入这块蛋糕既要做大,又要分好。
一、我国现行分配制度
我国现行分配制度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在批判传统以“平均主义”为主要特征的计划经济的分配制度、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现代分配制度的基础上,经过30年改革开放的实践探索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具体表现:
(一)分配方式多样化
1、单纯就分配方式来说,现行分配制度下的分配方式概括起来有三类:一是按劳分配,二是按资分配和按劳动力价值分配即按要素分配,三是按其它方式分配,如国家按公平原则进行的福利分配。
2、就初次分配方式的性质来说,既有在公有制经济范围内实行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分配--按劳分配;也有在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中实行的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分配--私营企业主按资本所有权取得利润,雇佣工人按劳动力价值取得工资;还有在个体经济中实行的小生产的分配方式--自劳自得(不同于按劳分配。个人所得不仅与劳动有关,而且与生产条件有关)。
(二)人们的收入来源多样化
概括起来主要有按劳分配收入、工薪收入、自劳自得收入、资本收益(利息)、财产收入(租金)、经营利润、国家转移支付收入等7种收入。
问题:
(一)全国居民个人收入差距偏大,基尼系数0.5已超过国际警戒线(国际上一般把0.4定为警戒线),国民收入分配出现了向少数人集中的倾向。据估计,2004年公布的胡润富豪榜前100位富翁的收入相当于1亿人的收入。在少数人暴富的同时存在着庞大的贫困人口。部分城市弱势群体仍然普遍生活困难。
(二)收入差距过大成因不当
1、渐进改革形成的制度“真空”使少数“内部人”不当得利,一夜暴富。其典型做法是,小部分国家公务人员(包括国有企业负责人及他们的亲属)利用改革之机设租,不法商人因势利便寻租,变国家财产(或国家财政收入)、职工收入为私人财产或收入。这种不当得利在“价格双轨制”期间盛行,“双轨制”取消后以形形色色的变相方式仍然在公共领域和国有企业改制中大行其道,至今没有消失。
2、部分商人钻法律空子从事假冒伪劣先富起来了。这种所得在改革之初盛行,后来随着法制的完善和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而有所收敛,但至今仍然没有(事实上也不可能)完全消灭。
3、部分行业或国有企业在渐进改革中取得了暂时性的垄断地位获得了垄断性收入。这种收入不是非法收入,而是不公平收入,由此形成的行业收入差距是不合理的。
办    法:
兼顾效率与公平,多途径解决收入分配差距偏大问题。即从根本上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要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注重发挥初级分配和政府二次调节的作用,多途径地解决当前收入分配差距偏大的问题,切实把收入分配差距控制在人们可接受的范围内,为创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
(一)在分配方针上,必须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初级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分配方针。
1、在初级分配或称微观收入分配过程中,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1)承认并保护人们在劳动能力、财产占有和市场竞争能力上存在的不平等(三个天然不平等),承认并保护不同要素所有者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取得的一切合法收入(权利或机会平等)。贯彻效率优先的方针,利用市场的作用,按不同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效率的高低进行分配,效率高、贡献大,则得到的要素报酬就高,反之,则低。承认并保护由此形成的收入差距、财产差距和能力差距,从而保证并不断提高微观效率。
(2)兼顾公平。在保证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条件下,逐步随着效率的提高而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保证劳动者获得必要的且不断增长的人力资本投入,从而保证劳动者作为一个整体其劳动能力不断提高(工资不断增长的最可靠保证),防止工资所有者与利润所有者的收入差距和财产差距过大,从而保证并不断促进劳资和谐。
2、在再分配或称宏观收入调节过程中,公平优先,兼顾效率
(1)着眼于实现社会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公平优先。
一是要保证社会上的每一个孩子都能够健康成长,要保证每一个孩子在成长阶段都能得到基本的教育和就业、创业训练;要保证社会上的每一个成年人在工作阶段都有机会得到提升工作能力的职业培训;要保证每一个家庭都有安身立命之所。及时建立贯彻教育公平的教育制度、面向全体深圳建设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和保障住房制度。
二是要通过遗产税、赠予税等税收制度有计划地渐进地实现同一代人在财产占有上的有限度的起点公平,逐步消除不劳而获的现象。
三是通过税收,主要是所得税,把过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集中到国家手中,作为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然后通过转移性支付为低收入者提供收入保障。
四是要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公共资产、资源收益分配的均等化,保证公民权利平等,防止一部分企业、一部分人利用公共财政支出、公共资产收益和公共资源市场化收入谋取私利,从而形成对其他企业和其他国民的不平等竞争和剥削。要防止公权资源化,进而市场化,要坚决打击公权私用。
(2)着眼于保证并不断提高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的国际竞争能力,着眼于保证并更加充分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宏观分配要兼顾效率。
一是起点公平和结果公平只能是有限度的公平,其限度在于不能损害微观效率,最好是有利于微观效率的提高:既要体现公平原则,又要维护差距激励;即要保证低收入者、贫困家庭基本公民权的实现,又不能影响高收入者、富有家庭工作和创业的积极性;既要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又不能形成保障刚性,更不能保障过度,养懒汉。
二是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资产收益和公共资源市场化收入分配的均等化,并不排斥在某个经济发展阶段公共财政支出、公共资产和资源在不同区、企业之间的倾斜配置。换句话说,均等化也是有限度的,其限度在于不能损害宏观效率,最好是有利于提高宏观效率:既要保障落后地区的需要,又要发挥先进地区的优势。
3、在分配目标上,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初级阶段的分配目标是不断扩大中等收入者在全社会的比重,努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调节过高收入,取缔各种非法收入,使收入差距控制在社会可接受的水平下,最终形成规范、健康的分配秩序。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市区、特区内外协调发展。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检查机制,切实保证劳务工的权利与权益,坚决打击压低、拖欠民工工资等侵犯民工权益的行为,逐步建立健全劳务工服务体系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为他们提供工伤与大病医疗保险、权益维护、技能培训、子女入学等各种保障和服务,努力增加劳务工收入。
(三)继续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宏观和微观收入调节机制
1、对垄断行业和高对外保护行业要取消政府管制和特惠,最终走向市场,逐步消灭不正常的行业收入差距。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一是要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加强对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和重大国有投资工程项目的审计,建立健全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打击设租、寻租活动;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土地、资金、矿产等要素市场,逐步实现土地、资金和矿产等要素价格的市场化,杜绝土地、信贷、矿产等生产要素市场化程度不高带来的非法收入。
3、完善对弱势行业、群体的保护制度,增强国家必须保留和发展的弱势行业的营利能力,建立低收入者的收入保障机制。一是加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适应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二是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开征社会保障税、遗产税和赠予税,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增强财政的再分配能力,扩大财政对低收入者的转移支付,加强国家对国民收入分配的宏观调节能力。
4、建立职工工资监测制度,完善劳动保护和最低工资制度,当前要果断地把我市分配率提高到国际一般水平,把握好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与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增长速度与市民收入总额的增长速度之间的平衡关系,适当提高我市现行职工工资的增长速度,扩大初次分配的公平性。
5、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