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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致公党市政协委员提案:关于在政府投资项目上向特区外倾斜的两点建议的提案

发布时间:2009-04-22      作者:致公党深圳市委会宣

31、提案第20090618号
案    由:关于在政府投资项目上向特区外倾斜的两点建议的提案
提 出 人:韦朴(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汇办
承办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内    容:

由于种种原因,我市特区外的经济社会发展落后于特区内的发展,特别是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远远落后于特区内。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大特区内外一体化建设力度,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向特区外倾斜,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特区内外的差距,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完成此项任务任重道远。为了更好更快地实现特区内外一体化,特提出如下建议:
办    法:
一、加大对特区外教育、医疗卫生、文体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
按照市区事权体制的安排,对市区两级投资项目的出资进行了调整。部分项目的投资由区投资上划给市投资,这对于区财政来说确实是好事,但对特区外来说,这种支持力度还远远不够,如上划市级投资的教育项目只是新建、扩建的高中,不包括其它中小学校建设;医疗卫生项目中只是市级医院建设,不包括区级和街道医院建设;文体设施项目中不包括街道的文体设施建设;交通设施中只是跨区域主干道、轨道交通和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包括城市次干道建设。以龙岗区为例,按照规划,未来五年需新扩建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校17所,新扩建区级医院12所(含街道医院升级改造),新建社康中心100所,区13个街道的文体基础设施建设需投资约3.2亿元。全区需建设的次干道72条,工程总投资估算约50亿(不含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这些已大大超出龙岗区财政能力承受范围,据预算龙岗区每年可用于基建的财政性资金仅为6亿元左右。这对于上述教育、医疗卫生、文体设施和交通设施的投资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因此建议市政府主动接手出资,通过深入调研科学规划,分期分批逐步实施,切实解决特区外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卫生、文体设施和交通设施的建设问题,早日实现特区内外一体化。
二、承担特区内外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征地拆迁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特区外实施的市政府投资项目都是属于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顺利实施这些项目对特区内外实现一体化意义重大,但在实际操作中造成遇到征地拆迁费用这一瓶颈。按市政府财政体制方案规定,市政府投资项目和区投资项目的征地拆迁费用全部由区政府承担。随着市政府重大项目的投资向特区外的倾斜,由特区外承担的项目拆迁任务越来越重,拆迁量越来越大,加上拆迁难度的逐年加大,拆迁补偿费用与工程建设费用比例已接近1:3,个别项目拆迁补偿费用等于甚至超过工程建设投资,造成特区外区一级政府不堪重负。以龙岗区为例:目前已启动的市区投资项目254个,工程总投资估算约500亿元,征地拆迁费用估算近180亿元,自2004年起,龙岗区安排银行贷款计划98亿元,其中用于征地拆迁补偿的贷款资金60亿元,每年须偿还基建项目贷款利息已高达4.5亿元,巨大的资金压力直接影响到重大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建议市政府将在特区外的市投资项目征地拆迁费全部纳入市政府投资范围,确保市政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实施,加快特区内外一体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