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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天津市委会等建议:不让餐饮业污染环境

发布时间:2008-01-06      作者:北方网

        严控污物排放严格审批程序 不让餐饮业污染环境

        随着餐饮业蓬勃发展,餐饮业污染环境和浪费现象日益严重。民建天津市委员会和致公党天津市委员会在今年"两会"期间分别递交提案,建议规范餐饮业环境管理和监督,开展餐饮垃圾再利用工程,减少对市容环境的不良影响。提案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近日,天津市市容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等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控制新的污染源,加紧对原有的污染源油烟、噪声、废水、垃圾等污染物排放治理,使餐饮业污染物的排放逐步做到达标排放。同时,严格对餐饮服务业审批程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居民住宅楼的底层开办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一律不予登记,商住两用楼底商用于餐饮、娱乐等经营须事先征得房屋相邻关系人的书面同意。

      民建天津市委会和致公党天津市委会分别提案建议--建餐饮垃圾再利用机制 治理油烟噪声扰民难题

        去年"两会"期间,针对餐饮垃圾和油烟、噪声扰民两个突出问题,民建天津市委会和致公党天津市委会分别提交提案,建议本市加大对餐饮业的管理和监督,建立餐饮垃圾管理及再利用机制,治理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减少餐饮业给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的负面影响。

        提案指出,餐饮垃圾无序排放存在很大隐患:煎、炒、烹、炸、烧烤等产生的油烟含有苯、二甲苯等对人体有严重危害的物质,不经任何治理直接向大气排放,势必加重空气污染;未经处理的废水、泔水等直接向外排放,对水体环境造成破坏,容易孳生蚊子、苍蝇等害虫;餐饮废油重返餐桌,对人民健康构成巨大威胁;鼓风机、制冷机、排风扇产生的噪声及经营中机械操作、人声喊叫等都对周围环境造成噪音污染。

        民建天津市委会建议,目前本市对餐饮垃圾去向及管理尚处于粗放管理阶段,应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餐饮垃圾实施法制化管理;严格执法管理,相关执法部门应当主动执法,执法要彻底,不能以罚款了事。同时抓紧制定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和严格的管理政策,促进建立餐饮垃圾产生、收集、处理或再利用有机结合的产业链,避免由于运作或监管漏洞,导致餐饮垃圾去向不明。

        致公党天津市委员会建议,各级政府制定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应明确要求,环保手续必须在办理工商执照前审批,依法坚持"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环保验收"制度;环保部门要严格执法,使餐饮业污染物的排放逐步做到达标;坚持"公众参与",办理任何餐饮业建设项目之前都要请公众参与,听取民众意见。

      天津市市容、环保、工商等部门加大对餐饮业监管力度 扰民项目,环保一票否决

        针对民建天津市委会和致公党天津市委会提出的加强对餐饮垃圾、油烟管理及再利用的提案,天津市市容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餐饮业的管理和监督,有关法规已经出台或正在抓紧制定当中。

        市市容委和市环保局对本市中等以上餐馆的数量、规模和餐厨垃圾现状、产生量、去向及危害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对餐厨垃圾的物理、化学特性及微生物进行检测分析,并提出处理对策。本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餐饮垃圾管理办法,申报的《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办法》已列入市法制办立法项目,其中餐饮废弃物管理为单独一章。办法规定生活废弃物(包括餐饮垃圾)处理实施特许经营,餐饮废弃物存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必须符合环保要求,要求产生餐饮废弃物的单位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收集废弃食用油脂。另外,市环保部门正在起草制定《天津市废弃食用油脂循环利用管理办法》,对餐饮业废弃油脂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做出相应的规定,并提出特许经营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活动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上述两个办法的颁布实施将使本市餐饮垃圾管理及再利用有法可依。

        本市还建设餐饮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再利用设施,已立项建设餐饮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工商部门对在居民住宅楼底层开办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一律不予注册登记,商住两用楼的底商用于餐饮、娱乐、洗浴、洗染等经营的,应当事先征得房屋相邻关系人的书面同意,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规定,要求相关申请人书面承诺已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手续,方可登记。对选址不当,建成后有可能造成扰民的项目,实行环保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