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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中央关注农村发展纪实:一个"农"字最牵情

发布时间:2007-12-16      作者:中国致公党网站

        农村的发展进步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重点。

        最近几年,致公党中央围绕农村发展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调研,几乎每年都会安排三四个与"农"相关的调研活动。特别是在统筹城乡发展、林权改革和农村环境保护等领域,致公党中央提出的建议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实效显著。分管参政议政工作的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杨邦杰介绍说。

      助推全国统筹城乡综合 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

        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意味着,致公党中央就这一问题所进行的调查研究和建言献策取得了良好效果。

        今年1月,致公党中央主席罗豪才率致公党中央考察团在四川成都就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进行了考察。考察团一行先后考察了成都市双流、锦江、邛崃、温江等区县,深入到村镇、社区、企业、学校、福利院和田间地头,详细了解成都市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的情况,并与成都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

        罗豪才在考察中指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着眼统筹城乡发展目标,全面制定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努力实现城乡空间一体布局;要着眼统筹城乡经济建设,继续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努力实现城乡产业一体发展;要着眼统筹城乡公共服务,更加重视民生问题,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城乡社会一体进步;要着眼统筹城乡生产要素,积极推进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努力实现城乡资源一体配置;要着眼统筹城乡制度建设,继续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努力实现城乡改革一体推进。

       回北京后不久,2月1日,致公党中央主席罗豪才在温家宝总理召开的征求《政府工作报告》意见座谈会上,就赴成都考察情况向国务院领导同志进行了汇报。他说,我们最近到成都市考察统筹城乡发展的情况,成都市的许多做法对类似的中心城市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各地的情况是很复杂的,如果能够对统筹城乡发展进行分类指导,从国家战略空间布局上考虑,在成都等地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对重大改革措施先行试点,逐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2月14日,致公党中央主席罗豪才又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向胡锦涛、贾庆林、曾庆红等领导同志提出建议。他说,统筹城乡发展,不仅需要观念更新,也需要制度创新;不仅要加强理论研究,也要加强实践探索。他建议总结各地近年来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经验,从国家战略空间布局上考虑,在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地方建立试验区,对重大改革措施先行试点,根据各地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3月11日,万钢副主席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代表致公党中央发言时表示,统筹城乡发展,是中共中央站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根据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突出矛盾而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必须从5个方面加大力度,进一步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尽管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参政议政活动已得到了积极回应,但致公党中央在今后的工作规划中仍然把这项内容列为参政重点。对此,杨邦杰说,统筹城乡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持之以恒的关注。

        让农民成为集体林地的经营主体

        我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山区又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林业在山区建设中居于主体地位。因此,有关专家认为,把集体林地的使用权承包到农户,确定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是集体林地经营方式的创新、丰富和发展,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耕地向林地的延伸,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其影响十分广泛。

        一直力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江西省在2006年进入了致公党中央参政议政的视野。

        2006年5月19日至28日,致公党中央主席罗豪才、常务副主席杜宜瑾、副主席杨邦杰以及有关专家组成考察团,到江西省就"林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问题进行了专题考察。考察团先后对南昌、宜春、赣州、吉安和九江5市、10县(市、区)进行了实地考察。

        近年来江西省开展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给考察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考察团了解到,2004年8月,江西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全省开展了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活化了集体林发展机制,促进了林区和谐,而且通过落实"两取消、两调整、一规范"政策,增加了林农收入,有效地激发了广大林农和全社会办林业的积极性。2005年,江西省共完成人工造林329万亩,是近10年来全省人工造林最多的一年。这一年,江西全省林业产值达370亿元,农民从林业中得到现金收入同比增长了43.2%。

        致公党中央综合考察资料,充分吸取专家意见,将一份近8000字的考察报告提交给中共中央、国务院。致公党中央认为,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突破口,他们建议,结合当前新农村建设,稳步地、循序渐进地在全国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务院要适时出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同时,要积极探索和加快推进林权制度的配套改革和相应的配套政策。以增强发展活力为核心,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将其改变为国有生态公益性事业单位,重新定员定编,事业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实行全额拨款,林场经济收入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中央财政应该参照农垦部门和国有森工企业的做法,考虑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解决国有林场历史债务和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以维护生态安全为目标,努力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借助市场机制手段,通过受益者或者自然资源利用者借助市场交易方式来实现对资源保护者的补偿。

        令致公党上下都感到欣慰的是,目前,集体林权改革已在全国铺开。

        为了那片田园净土

        为了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优化农村经济增长,国务院办公厅11月20日转发了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明确了农村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并强化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

        这份《意见》部分采纳了致公党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现状与对策调研报告》的建议。

        农村环境保护是关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面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环境建设这一主要目标,2007年4月6日至15日,由杨邦杰带队,致公党中央与国家环保总局合作,组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环境保护现状与对策"调研组来到江西、浙江、安徽等地开展调研。

        致公党中央结合调研中了解到的实际情况,从建立统筹城乡与区域的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制定各级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制度性基础工作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建议。

        致公党中央认为,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农村的基层政府提供环保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的能力非常薄弱,加之缺乏有效的公共服务投融资机制和政策,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许多农村地区成为污染治理的盲区和死角。而已建的污染治理设施又面临着运营成本过高、无人管理等尴尬境地。致公党中央建议,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将农村环境保护纳入城镇总体规划予以考虑。以改善农村环境、优化经济增长、提高生态文明为核心,制定各级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统筹各部门的资源,集中解决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环境问题。

        据了解,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问题,也是今后致公党参政议政的方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