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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中央关于表彰抗震救灾杰出组织奖、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8-12-17      作者:致公中央网站

  今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0级地震。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特大自然灾害,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体致公党员按照本党中央的统一部署,视灾情如命令,视时间如生命,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精神,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团结协作,勇于担当,不畏艰难,连续作战,全力投入到抗震救灾和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的各项工作中,竭尽所能帮助灾区人民将灾害损失减到最小。在这场抗震救灾斗争中,全党涌现出一大批舍生忘死、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和模范典型。他们的出色表现,彰显出致公党员致力为公的不懈追求,弘扬了致公党员扶危济困、团结奋斗的崇高精神。

    为了激励本党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帮助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了鼓舞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项事业中做出更大的贡献,本党中央决定,授予四川省委会等5个集体"中国致公党抗震救灾杰出组织奖",广东省委会等5个集体"中国致公党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陈光标等169名同志 "中国致公党抗震救灾突出贡献奖",丁钦等893名同志"中国致公党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在这场抗震救灾斗争中,本党还涌现出一大批基层组织和先进事迹。但是,由于我们这次表彰的范围有限,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直属组织另行进行表彰。

    多难兴邦,多难砺党。全党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在抗震救灾斗争中体现出来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精神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发扬光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二OO八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