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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侨办农业部开展“侨爱工程—万侨助万村活动”

发布时间:2008-04-17      作者:中国侨网

     中国侨网消息:据国侨办网站消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帮助侨胞实现关心家乡、助推新农村发展的愿望,4月10日,国务院侨办、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侨爱工程——万侨助万村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侨务和农业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帮助海内外侨胞助推新农村建设的服务工作。《通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解决好“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新时期“三农”工作的总目标和总抓手,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万侨助万村活动”是海内外侨胞参与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侨务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为侨服务的积极探索。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本着因地制宜、开拓创新的原则,积极研究新思路,创新工作模式,建立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积极性,不断丰富活动内容,确保“万侨助万村活动”深入有序开展。

  二、摸底调研,牵线搭桥

  各地侨务和农业部门要迅速行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了解海内外侨胞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意愿和方式,摸清新农村建设的现状和需求。在此基础上,侨务部门和农业部门要加强衔接,做好信息梳理、分析和发布等工作,筛选适合帮扶和投资建设的项目,把智力扶持、资金扶持等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好牵线搭桥和服务工作。

  三、总结经验,深入推进

  要认真梳理总结有关地方已开展的海内外侨胞助村帮扶情况和典型事例,并纳入到“万侨助万村活动”中。通过总结经验,探索创新,加强跟踪服务和分类指导,鼓励、引导更多的侨胞参与新农村建设,不断把“侨爱工程万侨助万村活动”引向深入。刚起步的地方可先行试点、逐步推进。

  四、加强监督,保护权益

  各地侨务和农业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帮助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侨胞争取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充分保护侨胞的积极性。在安排基建投资和财政专项时,对侨胞帮扶的乡村予以适当倾斜,扩大侨胞帮扶的效果。在工作中要坚持侨胞自愿原则,防止劝募,切实维护侨胞在捐赠、投资、合作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并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做好服务和管理,充分发挥海内外侨胞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