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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依法护侨能力明显提升 护侨氛围不断增强

发布时间:2011-06-13      作者: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8年,全国侨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总结颁奖大会。

 
2008年4月,中国侨联邀请海外华侨华人律师访华。

    6月8日,中国侨联“六五”普法工作在京启动。在启动仪式上,中国侨联副主席李祖沛认为,通过“五五”普法,广大归侨侨眷和侨联干部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学法用法、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社会影响不断扩大,依法护侨氛围明显上升;维护侨益制度不断完善,涉侨信访案件明显下降。

  简言之,中国依法护侨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街头广告牌的宣示

  依法护侨,必须有赖于侨界和社会知法、懂法和用法氛围的形成。

  如果你走在重庆的街头,你会看到这样的大型广告牌,上面写着“落实侨法、保护侨资”、“凝聚侨心、振兴重庆”。这是重庆市侨联在市中心和主要交通要道树立的宣传侨法广告牌。如果你走进广东、福建、广西和江西等省区的居民社区,走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侨法宣传角”,你会看到侨联干部宣讲宪法和侨法的身影。

  “五五”普法期间,各级侨联把宪法和侨法等法律法规作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据不完全统计,5年来侨联共发放宣传材料300多万份。

  2008年,中国侨联与司法部举办以宪法、侨法为主要内容的全国侨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全国有近百万人参加,其中浙江省有1692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这是历年普法以来参与人员最多、覆盖面最广的一次活动。

  李祖沛认为,5年来,由于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社会上的知侨、爱侨、护侨意识不断增强,各地依法护侨氛围愈加浓厚。

  法律服务人员达到3000多人

  依法护侨,必须有完善和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具备这项工作能力的人员。

  中国侨联主席林军透露,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级侨联和300多个地市县侨联设立了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人员达3000多人。

  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部长姜凤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依法护侨,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是主力。”

  成立于1982年的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简称法顾委),是中国侨联履行维护侨益职责的一支重要力量,在为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提供司法诉讼帮助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近年来,中国侨联法顾委分别赴20多个省、区、市开展了维护侨益专题调研活动。

  2008年12月,中国侨联法顾委海外律师团成立,为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中国侨联的“护侨之手”延伸到了海外。

  李祖沛说,“几年来,通过办理来信来访涉侨案件,以案学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进一步提高了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针对性,各级侨联领导和机关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科学护侨,各地自有高招

  中国各地依法护侨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的重要表现,在于涉侨信访案件下降。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各级侨联处理接待来信来访11万件(人)次,解决的涉侨侵权案件达2万余件,挽回经济损失近5亿元。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侨联主动走访下岗的归侨侨眷职工,使他们正确理解下岗分流,并协调有关单位,让下岗归侨侨眷职工在短时间内实现再就业。侨眷职工桂志芹下岗后,侨务干部金玉春上门做她的思想工作,鼓励她发挥自身特长,到种子公司搞推销。桂志芹本着试一试的想法,在种子公司推销了一年种子,尝到了甜头,月收入远远高于在岗时的工资收入。

  姜凤岩说,“像这样的例子很多。侨联干部关心归侨侨眷的疾苦,倾听他们的呼声,用真情化解了矛盾。”

  “主动维护侨益,各地都有自己的高招。”姜凤岩举例说,北京市原宣武区成立了全国首家侨界人民调解委员会;江苏省侨联制定了《江苏省侨联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侨益工作的意见》,并与省高院、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建立涉侨案件通报制度;福建省侨联与省公安厅建立了涉侨出入境管理工作联系制度。姜凤岩说:“如今,‘五侨联动’、‘四侨联席’等词语在侨界已是耳熟能详。维权机制的不断创新,依法护侨渠道的畅通,大大提高了侨联组织科学护侨的水平。”

  李祖沛说:“5年来,由于各级侨联不断建立完善维权制度、积极深入基层开展排查解决矛盾纠纷,使涉侨信访案件出现了明显下降,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浙江省侨联提供的资料显示,2006年以来,侨界群众来访人数比“四五”普法时期减少26.55%。

  名词解释:

  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简称。

  “六五”普法:“一五”普法(1986年—1990年),“二五”普法(1991年—1995年),“三五”普法(1996年—2000年),“四五”普法(2001年—2005年),“五五”普法(2006年—2010年),“六五”普法(2011—2015年),内容是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是一场全民普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