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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评:关切侨界生存发展 侨务政策以维护侨益为原则

发布时间:2013-03-18      作者:中国新闻网



2010年7月6日,“全国侨法宣传角”在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兴盛社区挂牌成立,受到当地归侨和侨眷的欢迎。  

 

 中新网北京3月14日电 题:关切侨界生存发展 侨务政策以维护侨益为原则

  中新网记者

  “不同历史时期,侨务政策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侨务政策的内容和形式各有不同,贯穿其中的核心原则就是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正当、合法权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侨办主任李海峰曾在接受中新网记者专访时表示,在不同的时期,侨务政策围绕“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正当、合法权益”的核心原则,并根据海外侨胞特点,发挥其优势,为民族的解放和振兴、为国家的繁荣和富强发挥积极作用。

  1990年,中国颁布《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该法颁布20多年来,国务院和30多个省区市先后制定了实施办法,并适时进行了修改。许多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配套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目前,全国现有100多件保护侨益的规范性文件,为促进侨务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2012年,中国侨务法制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全国范围内增设了124个“侨法宣传角”,100个“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点”。

  “侨爱工程”是国务院侨办为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归侨侨眷关注民生、支援国内建设,扶危济困、反馈社会、奉献爱心而搭建的平台和桥梁。李海峰曾透露,全国各级侨办大力实施“归侨侨眷关爱工程”,28个省(区、市)对城市贫困老归侨给予生活补贴,一些地方还制定了农村老归侨生活补贴政策。各级侨办畅通信访渠道,认真解决侨界利益诉求,2006—2011年间全国侨办系统接受来信来访45万件,办结率达90%。

  不仅如此,国务院侨办近年间会同国务院8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散居困难归侨侨眷扶贫救助工作的意见》,并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社会保险、子女教育、计划生育、祖坟保护、劳动待遇、就业培训、在华居留、捐赠管理等一系列涉侨政策。

  李海峰指出,全国各级侨办要以保障和改善归侨侨眷民生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侨务扶贫救助机制,推动华侨农场开展“和谐侨场”建设,强化对侨务扶贫、社区侨务工作的分类指导,创新资源整合、结对帮扶工作新机制。

  近年来,国内外侨情发生了较大变化,海外侨胞数量逐年增多。同时,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综合国力的增强,回国定居、创业、为国服务的海外侨胞也越来越多。中国政府为保护华侨在国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领域各个方面的权益做着各种有益尝试。

  2012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出境入境管理法,增加了华侨在国内办理事务凭护照证明身份的条款,从法律层面解决了华侨多年来反映的身份证件这一热点问题。

  在2011年召开的在全国侨务工作会议上,国务委员戴秉国曾指出,各地区、涉侨机构要高度重视依法维护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要创造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要重视对海外侨胞在国内投资权益的保护,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建立健全涉侨纠纷案件协调处理机制。

  “随着海外侨胞与国内的联系、交流、合作更加密切,侨务部门将积极注重维护华侨和外籍华人在国内的合理诉求。”李海峰表示,进入“十二五”时期,全国各级侨办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服务,更加重视保护华侨在国内的合法权益、保护侨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外籍华人提供出入境和居留便利。(完)